标准详情与信息
标准名称:门诊患者人文关怀管理规范
标准号:T/CALC 002-2023
发布日期:2023-04-03
实施日期:2023-05-01
行业分类:Q841 医院
有效落实门诊患者人文关怀是医院管理者和门诊工作人员的重要使命和职责。
起草单位与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郭舒婕、刘义兰、赵平凡、李映兰、李葆华、李惠玲、杨宏艳、谢红珍、于瑞英、张红梅、胡德英、邢彩霞、辛 霞、娄小平、陈慧玲、范 玲、陈晓欢、郑喜灿、田 丽、王红霞、王 琳、蔡忠香、侯新凤、黄 浩、吴 俊、程远娟、冯毕龙、熊莉娟、冯素萍、杨 丽、马 冉、豆欣蔓、李秀娥、仇永贵、王 荣、郑秀萍、徐 蓉、李秀莉、官春燕、郭庆凤、徐晓霞、张全英、陈春丽、王 莉、李 英、黄苇萍、高 敏、李 闯、职志威、顾 洁、杨以平、甘晓琴、谭 蕾、杨 槐、向 静、张海鑫、祝 亮、樊 洁、朱新福。
起草单位:河南省人民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总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福建省立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九八八医院、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河南省中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漯河市中心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天府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永城市中心医院医疗健康集团、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医院、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门诊患者人文关怀基本要求、工作人员人文素质与关怀职责、关怀环境与设施设备、关怀流程与措施、质量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门诊患者人文关怀管理实践,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本网站标准资料仅供参考,使用标准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