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与信息
标准名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恢复期针灸干预指导意见
标准号:T/GDZJ 5001-2023
发布日期:2023-02-03
实施日期:2023-02-03
行业分类:Q849 其他卫生活动
1.本《意见》制定的目标本《意见》制定的目标是制定高质量、体现岭南针灸特色的针灸指导意见。
起草单位与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符文彬、王舢泽、刘健华、薛爱国、梁超、张光彩、粟胜勇、周国平、阮经文、童娟、李月梅、周鹏、吴倩、宁百乐、梁雪松、颜洪亮。
起草单位:广东省中医院、东莞市中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海南省中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梅州市中医医院。
*本网站标准资料仅供参考,使用标准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