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与信息
标准名称:高寒地区传统乘用车技术条件
标准号:T/GHDQ 8-2018
发布日期:2018-06-29
实施日期:2018-06-30
行业分类:C361 汽车整车制造
在本标准中,主要补充制定乘用车在-40℃温度下的技术条件。
起草单位与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郑建明、于翔、王振来、张智、景猛、郭强、王晓光。
起草单位: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高寒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宽温动力电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一汽集团研发总院、一汽奔腾开发院。
范围:我国寒冷地区幅员辽阔,特别是东北、内蒙古、新疆等地区冬天低温普遍在-20℃到-30℃之间,极端天气可达到-40℃以下,严酷的低温环境导致乘用车性能下降甚至功能失效。
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主要在-30℃以上环境条件下规定了乘用车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为了确保乘用车在-40℃高寒气候环境下能够具有良好的用户使用感受,需要对乘用车在高寒环境下的动力性、经济性、NVH、空调采暖、安全及电子电器功能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为企业生产乘用车提出产品性能指标。*本网站标准资料仅供参考,使用标准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版本为准。